邳州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邳州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邳州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发【2021】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邳州市;
2.2建设规模:邳州市域范围内新增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村153个,其中:行政村101个,国省考断面汇水区自然村52个(共涉及邳州市22 个镇(街道办事处)、117 个行政村、460 个自然村、84432户)。共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0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9座,分散式户用强化处理净化槽67457座,厨房废水沉渣格栅井72282座。新建污水管网745km,其中DN110污水管道370.6km, DN150污水管道292.5km, DN200污水管道62.8km, DN300污水管道19.1km(具体建设规模和工程量以经图纸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①施工阶段:邳州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建设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给排水等配套设施】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参加工程验收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等);
②保修阶段: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计阶段的配合等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
③其他服务项目:协助发包人编制建设期、建设后期各项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发包人指令或统筹安排办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务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2.4监理服务期:203日历天,开工日期:2021年11月9日,竣工日期:2022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为准)。
2.5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施工总投资约59298.49万元,监理费约7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徐州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肆万元整。
5.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
5.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5.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6.3 招标文件的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标书款缴纳证明和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发送至
投标人报名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收到有效报名材料扫描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接受报名。
6.5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29日14:30时(北京时间);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 邳州市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4.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7.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110088656
邮 箱: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