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龙城壹号办公大楼消防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2021-09-08 T | T
招标编号:0632-2120GC3L1646-01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方式
1.1此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进行:
1.1.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龙城壹号办公大楼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1.2招标类型(中标/入围)。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属于以下第1种类型:
1.2.1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按照约定向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
1.2.2入围。投标人中标后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向中标人(入围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以及招标人有权决定采购的数量、型号等。
2.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龙城壹号办公大楼消防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0632-2120GC3L1646-01
工 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并通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建设地点:太原市龙城大街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和工程验收等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消防泵房设施及稳压泵房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话、广播设施、所有消防设施的配电箱及电缆和线管、桥架(主电源由院区变压器接引)、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设施、所有消防设施道的保温和工程验收等。
3. 招标相关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银行消防工程或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米以上的写字楼或办公楼消防工程;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过银行消防工程或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米以上的写字楼或办公楼消防工程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与华夏银行系统无诉讼纠纷,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度(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采购标的:是指在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向投标人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本招标文件中的标的物、产品、采购标的具有同等含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③投标人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9日09时30分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110088656
邮 箱: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