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锅炉定排乏汽回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锅炉定排乏汽回收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甘河子镇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2 改造项目目的:在本项目中,为保证锅炉水符合规定的标准,须对炉水进行排污,在锅炉排污过程中,排放大量闪蒸汽(乏汽)。同时除氧器在运行过程中也会存在大量乏汽的直接排放,该部分乏汽是没有被污染的低温蒸汽,它可以送回锅炉或给水系统,也可以与脱盐水混合以提高补给水的温度,再将升温后的脱盐水送至除氧器水箱,以便充分利用热量,减少高品质蒸汽的使用量,达到无排放无污染节能环保的目的。在不影响锅炉、汽轮机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可对现有乏汽直接排放的方式进行改造,对乏汽进行回收。
2.3 招标方式及范围:对乏汽综合回收系统进行成套的设计,含土建工程、管道系统、电气仪表系统及其辅助设施的设计。投标方需现场踏勘后设计详细的投标方案,根据投标实施方案确定施工范围和施工量,在本次项目中,投标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现场所有的施工材料,包括管道、阀门、管件、槽钢、电气线槽、电缆线、保温材料等一切耗材,以上施工耗材均需要提供详细的清单列表。本次项目机组所有信号均需要接入机组DCS控制系统,项目所需所有的信号线和组态均由投标方提供(含土建、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要求,需现场勘察。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保期:一年;
2.7质量目标:合格;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 投标人须为具备该项目设计、研发制造能力的投标方;
3.1.3投标方制作单位须具备相关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和所投主要设备的产品检验报告;
3.1.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管理能力,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6本项目允许专业分包(需甲方同意);
3.2业绩要求
3.2.1公司业绩要求:具备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有成熟且运行一年以上的使用案例,须提供2个锅炉定排乏汽回收改造项目完整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企业综合实力及资信
3.3.1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四、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6日,每日10: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五:报名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方制作单位须具备相关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和所投主要设备的产品检验报告;类似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信用中国网络截图、投标报名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