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中央文化区一期 A、B地块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012108-G09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黄石中央文化区一期 A、B地块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万元;私有资金 0万元;境外资金 0万元;自筹资金 20000万元;外国***及企业投.资 0万元,招标人为黄石世界城新街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40819.01m2,总建筑面积 66626.66m2,主要包含 A1—A5,B1-B7等建筑,内容包含地下室、主体建筑、机电安装、钢结构、幕墙、装饰装修工程、人防、消防及电力工程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石中央文化区一期 A、B地块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石中央文化区一期 A、B地块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09月 10日 09时 00分到 2021年 09月 17日 17时 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9月 10 日至 2021年 9月 17 日,每天上午 09:00-11:00时,下午 15:00-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整,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09月 30日 14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 09月 30日 14时 30分
七、其他
黄石中央文化区一期 A、B地块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012108-G0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石中央文化区一期 A、B地块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019-420202-47-03-0641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世界城新街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黄石世界城新街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滨湖大道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40819.01m2,总建筑面积 66626.66m2,主要包含 A1—A5,B1-B7等建筑,内容包含地下室、主体建筑、机电安装、钢结构、幕墙、装饰装修工程、人防、消防及电力工程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2亿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A地块工期:480日历天;B地块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10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黄石中央文化区一期 A、B地块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施工建设。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2016 年 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 60000 ㎡及以上或一个项目总投.资额 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9月 10 日至 2021年 9月 17 日,每天上午 09:00-11:00时,下午 15:00-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方式
5.1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一正四副,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9月 30 日 14时 30分。
5.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关本次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别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
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