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社会心理服务第三方协助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1-09-13
招标编码:CBL_20210913_105152008
开标时间:2021-09-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的社会心理服务第三方协助支撑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ZJC2021-FW(CZ)-09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社会心理服务第三方协助支撑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社会心理服务第三方协助支撑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指2021年6月-2021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4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同时要求其委托代理人是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指2021年6月-2021年8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5 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原件、近三个月(指2021年6月-2021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湖南”和“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供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9月24日 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详见招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10000.00)。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户。
3、交纳时间:2021年9月23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含12:00),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并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报名前先邮箱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
经办人:刘先生/13521355589/zb0028@126.com
2021-09-13
招标编码:CBL_20210913_105152008
开标时间:2021-09-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的社会心理服务第三方协助支撑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ZJC2021-FW(CZ)-09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社会心理服务第三方协助支撑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社会心理服务第三方协助支撑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指2021年6月-2021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4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同时要求其委托代理人是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指2021年6月-2021年8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5 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原件、近三个月(指2021年6月-2021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湖南”和“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供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9月24日 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详见招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10000.00)。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户。
3、交纳时间:2021年9月23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含12:00),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并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报名前先邮箱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
经办人:刘先生/13521355589/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