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截止时间:2021-09-24 采购编码:CBL_20210913_105150935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专用设备-> 采购主体: 企业
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恒丰银行北京分行A科技公司之B公司保理案刑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分行A科技公司之B公司保理案刑案项目
二、项目编号:HFZHJZCG2021030143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由于恒丰银行**分行A科技公司之B公司保理案刑案,须启动刑案报案程序实现清收,因此进行刑案代理律所选聘采购。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3.服务周期:从签订代理合同开始至不良案.件结束。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派出的律师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2日下午17:30前 (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
3.方式: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二选一)(1)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资料扫描件及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命名为恒丰银行**分行A科技公司之B公司保理案刑案项目报名-“投标单位名称”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z终通过或合格。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保证金:10000元。交纳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账为准)提交。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包号,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
2.地 点:山东省济南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具体网络会议号另行通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