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西省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1-09-16
招标编码:CBL_20210916_10516221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资金来源: 国内***资金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安市境内。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6000万元,共划分为8个施工标,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约155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竣工日期为2022年4月3日。
招标范围及内容:①灌溉水源工程:综合整治北引渠2.838km,加固改造引渠24座渠系建筑物;②输配水工程:9条干支渠33段23.078km渠道整治,锦惠干渠喻家湖坑及凤凰坑等2片沉砂池清淤疏浚整治;③渠系建筑物加固改造77座:节制闸1座,分水闸1座,渡槽5座,涵洞1座,分水涵管31座,其它建筑物38座;④排水建筑物5座:拆除重建3座泄洪闸,改造1座,新建1座;⑤灌区信息化工程等。
标段划分:8个施工标。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施工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先邮箱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
经办人:刘先生/13521355589/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