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内燃机车公开招标内燃机车招标公告
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石化内燃机车公开招标所需内燃机车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009-2601-11455-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内燃机车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标准轨距内燃机车/DF12 2430kW 1.00 台 包1-内燃机车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5月31日、卖方负责将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费及运输保险由卖方承担。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投标商必须为产品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如果2020年未出报告,则追溯2019年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读),未满足的否决。 4.投标人需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相应《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或允许路外使用的铁路电报等相关证明资质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 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17日8:00时至2021年9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1326017028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