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学生餐食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他
受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新海实验中学学生餐食供应服务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海实验中学学生餐食供应服务
预算金额:本项目招标采用统一定价方式:午餐15元/餐,晚餐12元/餐,投标人配餐内容不得低于以上标准。
招标需求:本次招标供应对象为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延安校区),具体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对项目招标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包括“集体用餐配送”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17:30止(北京时间)
2、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 8日15点0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次保证金金额为人民 币贰万元整(¥20000.0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1326017028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