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项目一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86-2040011H1172T/09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82.56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项目一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已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批复文号:科运签(2020)32号。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西南端,云谷纵一路和机场快速路交汇处,建设用地约464.58亩,项目一期总投资约18.8亿元人民 币。
2.2建设主要内容:地上建筑面积约127200.4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125.56㎡。建设内容:包含1栋运维配套楼,建筑面积约8828.63㎡,1栋会议培训楼,建筑面积约5868.92㎡,1栋研发配套楼,建筑面积约14834.73㎡,2栋配套用房楼,建筑面积约13194.71㎡,1个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984.2㎡,4栋数据中心楼,建筑面积约59553.6㎡,2栋动力中心楼,建筑面积约12380.2㎡,1栋总控中心(ECC)楼,建筑面积约4825.39㎡,1栋备品备件楼,建筑面积约4825.36㎡,9个连廊,建筑面积2779.68㎡。
2.3招标范围:
(1)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现行的法律法规、验收规范规定、检验试验规范规定及本项目施工图纸,对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项目一期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检验、试验内容进行检验、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复试、施工试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幕墙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
(2)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服务周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项目计划工期:683日历天。检测人在此期间应全面完成合同内检测服务的所有工作。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8)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3.2专项资格要求
(1)单位资质要求:①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资质范围应满足本项目服务范围的要求);②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的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单位,则附成立日至2020年度的上述资料;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近1年)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投标人与招标人或附属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并承诺不承担该工程的勘察设计、供货、监理、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关联工作;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8日至2021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④项目负责人资质⑤营业执照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0月09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1326017028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