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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膀胱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2 20:23:30浏览:27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膀胱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招标编号:BH-DSZX2021831 招标编码:CBL_2021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膀胱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BH-DSZX2021831 招标编码:CBL_20210922_105174704
开标时间:2021-10-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0万元
受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膀胱镜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膀胱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H-DSZX2021831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价格(万元)
1 膀胱镜 2套 10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yu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yu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yu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拟供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拟供产品(***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4. 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天津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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