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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及开发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21-09-24 14:13:26浏览:44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及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及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及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致:所有潜在供应商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及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及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GXCZ-A1-21610097
3、资金情况: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4、项目背景:为全面提升营销精准化、敏捷化、智能化水平,激发营销活力,完善客户支撑能力,优化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拟搭建零售智能营销平台,以扩展客户触达通道,提升客户触达效率,通过语音机器人与客户进行智能语音交互的方式,在信息触达客户的同时,监控智能化营销过程。现采购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及开发服务。更多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5、项目实施周期:
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使用权期限:永久
零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开发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6、服务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供应商需驻场服务,办公场地由采购人提供。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3)在北京地区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7)具有近2年2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开发相关案例)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8)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一年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须由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无需密封),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须提供付款单位的盖章确认的开票信息。
报名资料如下:
l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2018年09月以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l 公司注册地不在北京的须提供北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单位办事机构在京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l 近2年(2019年8月至今)2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智能营销平台软件开发相关案例)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l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承诺函原件;
l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l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09月30日,工作日09:0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北京市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10月09日14:00:00(北京时间)。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110088656
邮 箱:zbgs66@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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