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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PET药品自动给药系统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24 16:59:38浏览:30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PET药品自动给药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1-H-0801)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GC2021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PET药品自动给药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1-H-0801)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1-H-0801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PET药品自动给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万元
z高限价:2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z高限额 预算(万元) z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50 250 其他医疗设备 PET药品自动给药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进口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到 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110088656
邮 箱:zbgs66@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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