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214421020270
开标时间:2021-10-11
资金来源: 其它
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0615-214421020270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两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
设备1:激光测距仪,数量2台。
设备2:照度计,数量2台。
设备3:课桌椅尺,数量2台。
设备4:风速仪,数量2台。
设备5:温湿度计,数量2台。
设备6:声级计,数量2台。
设备7:二氧化碳检测仪,数量1台。
设备8:电子身高体重计,数量1台。
设备9:医用电子血压计,数量2台。
设备10:标准对数视力表,数量2台。
第二包:
设备1:废液收集装置,数量5台。
设备2:ICE3000,原子吸收自动进样器,数量1台。
设备3:冰柜,数量1台。
设备4:1/100托盘天平,数量1台。
设备5:牙科X射线设备质控检测模体,数量1台。
设备6:CTDI剂量检测模体,数量1台。
设备7:CT悬挂水模体,数量1台。
设备8:噪声频谱分析仪,数量1台。
注:以上两包兼投兼中。
三、资格要求(磋商时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 对实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的医疗设备,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
6.若供应商是制造商,提供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是经销商,提供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放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者,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09月28日起至2021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时,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或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办理购标手续(疫情期间建议供应商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 300元/包,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