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津石、京德、迁曹4条高速公路新建8座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 河北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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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YZBGS2021-105 招标编码:CBL_20211112_105317702
开标时间:2021-12-0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曲港、津石、京德、迁曹4条高速公路新建8座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BGS2021-1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津石、京德、迁曹4条高速公路新建8座充电站项目已由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人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曲港高速公路定州西服务区、津石高速任丘东服务区、京德高速苏桥服务区、迁曹高速滦南服务区,采取利用我方场地及设备设施(含变压器),引进充电桩生产厂家或具备相应实力的投资运营方,全额投资充电站建设,并负责运营管理。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曲港、津石、京德、迁曹4条高速公路新建8座充电站项目招标。投资人负责对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建设、运营维护等全过程负责。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充电桩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也纳入本项目招标范围,由投资人负责。合同期结束后投资人已投入的全部设备设施产权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2.2.2建设规模:服务区单侧建设规模为1机2枪,2套充电设备,每机额定功率60千瓦,每枪具备12伏和24伏充电电压智能分流切换功能。在项目改造过程中后续涉及的办理入网、设备增加、变压器增容、地线施工等建设内容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2.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曲港高速定州西服务区、津石高速任丘东服务区2对服务区共4座充电站;
第二标段:京德高速苏桥服务区、迁曹高速滦南服务区2对服务区共4座充电站。
2.2.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2.2.5投资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的方式,充电站建设、运营管理由投资人负责。投资人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安装(采购市场优质品牌充电桩)、建设、运营维护等项目实施。投标人确保项目具备建设与运行条件,同时负责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并协助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同时应具备完成项目建设运营所必需的设施、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允许中两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单独提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11月12日至2021 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日09:30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9520475787@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