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云短信平台短信发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广东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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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1116_105325304
开标时间:2021-12-08 标讯类别: ***采购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资金来源: 国内***资金 投资金额:12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JZB-2021-18501
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云短信平台短信发送服务
3. 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4. z高限价(如有):120万元(人.民币)。
5. 采购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z高限价 服务期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云短信平台短信发送服务 1项 人.民币 1200000元 一、服务起始时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
二、服务结束时间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服务期结束:
(1)一年服务期限到期;
(2)合同以预算金额作为合同上限金额,据实结算,本合同上限金额使用完毕止。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z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服务期结束:(1)一年服务期限到期;(2)合同以预算金额作为合同上限金额,据实结算,本合同上限金额使用完毕止。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采购人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2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彼此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7 日9:00 至 2021年11月23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1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关于文件获取方式(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1)系统购买文件:登录平台完成报名并下载文件
(2)电汇: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代表委托书+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盖章)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9520475787@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