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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税务咨询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

发布时间:2021-11-22 19:28:03浏览:41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税务咨询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商业服务, 上海2021-11-22T|T招标编号:JYLC-2021-C
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税务咨询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上海2021-11-22
T|T
招标编号:JYLC-2021-CG056 招标编码:CBL_20211122_105341828
开标时间:2021-12-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税务咨询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常年税务咨询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JYLC-2021-CG056(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1-4048)
3. z高限价:超过z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参照“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中“2、评标总则”内规定)。
4. 招标内容: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家中标人提供税务咨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2024年5月31日。
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担任大型金融机构常年财税顾问、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成功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案例(至少提供1个合同复印件);
3.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及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服务期内的审计机构(提供不为招标人及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服务期内的审计机构的承诺函);
4.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 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 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中无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供应商登记信息(含有股东信息)的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7.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记录,并提供以下投标人的相关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a)提供企业法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分别查询)”;
c)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截图。
9. 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提供承诺函);
10. 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z近三个财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成立未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完整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z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1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建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社 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
12. 近三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13. 供应商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参加本项目报名。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后,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提供)
3. 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担任大型金融机构常年财税顾问、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成功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案例(至少提供1个合同复印件);
4.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及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服务期内的审计机构(提供不为招标人及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服务期内的审计机构的承诺函)。
注:请携带上述资料(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代表所提供的资料可通过z终审核,z终以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下午13时30分00秒;
七. 开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9520475787@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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