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机关)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采购设备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ECOCITY-2021-017)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政房地产建筑,科技文教旅游,商业服务, 天津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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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1123_31922312804761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机关)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采购设备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ECOCITY-2021-017)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机关)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采购设备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ECOCITY-2021-017)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ECOCITY-2021-017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采购设备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41万元
z高限价:172.4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z高限额 预算(万元) z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72.41 172.4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采购设备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域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域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采购政策。同时监域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域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域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域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域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域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域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域企业的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到 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售出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01日下午14:00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9520475787@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