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马集团联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云南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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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ZBKM21192 招标编码:CBL_20211203_105381673
开标时间:2021-12-23 标讯类别: ***采购
招标人:云南金马集团联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 资金额:162.84万元
云南金马集团联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KM21192
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联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62.84万元/年;
z高限价:人.民币162.84万元/年;
采购需求:后勤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劳务派遣岗位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1 主管 1 9 副主厨 3
2 副主管 1 10 面点师 1
3 领班 1 11 配菜师 4
4 传菜员 1 12 配餐员 1
5 服务员 4 13 捡洗工 6
6 保洁员 8 14 抽水工 3
7 洗碗工 1 15 洗车员 2
8 主厨 1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云南金马集团联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并满足招标人管理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2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2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网,点击标题栏“信用服务”后进入子版块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注:网站截图中不得出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域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域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云南省人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投标人。②监域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域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域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至少(含)1个劳务派遣或劳务用工或劳务外包的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获取须企业法人或公司员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否则拒收资料):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内容;
(4)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到帐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点00分前(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9520475787@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