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现金类助机具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吉林2022-01-12
联系电话:13520220210
招标编码:CBL_20220112_105485573
开标时间:2022-02-1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现金类助机具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L20220100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现金类助机具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采购,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有效提升现金类自助机具整点清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现金清分的管理水平,我行拟继续将长春市辖内现金类自助机具加钞及回笼现金的清分、整点,钞箱交接,驻场环境的日常清理等工作外包给有相应资质且符合总行要求的外包供应商。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现金类助机具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采购
2.2招标范围:分行自助机具加钞现金的清分、整点、装箱和回笼现金的清分、整点,驻场环境的日常清理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场所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3.2区域性公司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全国性公司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具备运营外包服务的经营资质;财务状况良好,z近两年持续盈利。
3.3具备运营外包服务业务经验。现金整点清分外包商在拟外包的城市范围内至少同时对3家及以上同业银行机构提供现金类自助机具外包运营服务,长春市内运营服务的自助机具数量不低于300台。
3.4外包商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100万元以上(含)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失信企业名单">)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2日至 2022年1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2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3520220210@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徐歌135202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