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项目咨询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项目咨询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XQZC2020-077号批准招标,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并于2020年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贷款业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ZY-GK2020-24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项目咨询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项目咨询评估机构单位主要负责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出具评估报告;对项目初步设计出具审查意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报告;提供第三方咨询服务等。
服务周期:3年
服务地点:长春新区范围内
入围家数:1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且连续三年(或取得资质起)年检合格;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5.拒绝“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3)2020年1月-2020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有效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
(6)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现金8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