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市***人民医院1号综合楼老旧病房改造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人民医院1号综合楼老旧病房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人民医院1号综合楼老旧病房改造工程二标段(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暨阳西路68号张家港市***人民医院一号综合楼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只要对1号楼病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水电、暖通、智能化及消防等工程,涉及改造面积38000?,改造后使用功能不变。
2.1.3合同估算价:367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73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5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7月1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5月1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4~12层东侧,15~16层东侧,改造面积约17916.8?, 主要内容为: 1)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 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施工配合,编写施工组织计划、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 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 施工: 包含装饰、水电、暖通、智能化及消防等工程; 3)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4)中标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 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设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经备案的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施工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其设计负责人。(提供经备案的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者缺一不可;金额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设计合同上数据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投资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上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上述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数据库。;
3.3.2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获取时间:2022年02月28日8时30分至2022年03月04日17时00分获取;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0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报名前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515250321
邮 箱:zbx6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