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表土剥离招标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表土剥离,招标人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新校区建设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表土剥离;
2.2招标范围:按《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表土剥离实施方案》规定的规范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限价:884590.20元;
2.4建筑地点:规划学苑街以东、规划滨河路以北、规划甲二街以西、规划学源路以南;
2.5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此工程的相关验收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3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斧章获取招标文件
提供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证明;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8.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斧章;9.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售价:文件每套 500元,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3月28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