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徐州潘安湖旅游区创建国家5***景区综合提升项目-主岛核心区景观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徐州潘安湖湿地公园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1、招标条件
本徐州潘安湖旅游区创建国家5***景区综合提升项目-主岛核心区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0万元,招标人为徐州潘安湖湿地公园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潘安湖湿地公园内
2.1.2建设规模:补植行道树、打造精品景观节点、打造核心中心花坛、整理现有地被等,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390万元。
2.1.3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1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主岛核心区景观提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养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并交付招标人使用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限二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盖鲜章,原件备查)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前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刘 涵
手 机.15210226332
邮 箱.liuhan8904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