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循环文化创意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XQ2023-0503
2.项目名称: 石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循环文化创意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6.969673万元
5.z高限价:36.969673万元
6.采购需求:石首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循环文化创意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宣传栏、金属标识牌、墙体宣传(PVC字)、绿色围网、喷绘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谈判小组的审查为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6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邮箱:18500937280@163.com
联系人: 刘 经 理1850093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