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河南省许昌监域罪犯奖励物资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河南省许昌监域的委托,就河南省许昌监域罪犯奖励物资供应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CS-2023-XCJY02
2.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域罪犯奖励物资供应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z高限价:1,800,00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z高限价(元)
1 河南省许昌监域罪犯奖励物资供应项目 1,800,000.00 1,8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范围:河南省许昌监域罪犯奖励物资(小食品类、方便食品类、日用品类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须提供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采购网”查询“***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将对查询结果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上述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承诺书。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3621121064@163.com电话同步)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1362 11210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