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仁化县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80-SGHZ-CSZ
项目名称:仁化县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27,346.0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427,346.0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z高限价(元)
1-1 钢结构工程 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27,346.0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