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YXGY2023060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舍镇治本清源达标区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宜兴市徐舍镇人民***以宜发改投资许[2023]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徐舍镇人民***,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建设地点: 宜兴市徐舍镇;
2.1.2建设规模:根据排水达标区暂列新建道路污水管网,小区及公建单位雨污水管网,城中村污水管网,小散乱改造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 5627.62万元;
2.1.4工期要求: 1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认可且z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管网检测质量标准:管网检测不出现漏项,出具的检测报告满足规范及验收标准,排查检测资料符合《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等相关规定要求。
管网测绘质量标准(含竣工测量):应满足《宜兴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2.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备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专业),如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2.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污水工程(农村污水治理或污水管网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所载合同金额为准;
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开标之日计算。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
(B)设计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3000万元的污水工程(农村污水治理或污水管网工程)的设计业绩。
(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投资额为准;
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本工程开标之日计算。
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
)
(C)施工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污水工程(农村污水治理或污水管网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
(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所载合同金额为准;
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开标之日计算。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
3.3自2023年4月 12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人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承担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6 月 12 日至2023年 7 月 6 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7 日08时4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