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能源[2021]8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营发改能源[2021]83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2 建设地点:营山县区域覆盖
2.3 项目规模:完成县城全域和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设备投放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207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47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注册证);
2、其他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若要求业绩时提供)。
(2)、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前1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具有ISO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及查询截图(4)申请人提供的电子申请文件内容应清晰可阅读,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19.0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动%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7月13日14时00分至2023年07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7月13日14时00分至2023年07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5. 2023年07月13日(上网时间)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