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地下车库耐磨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Z2023G025
1.招标条件
受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地下车库耐磨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地下车库耐磨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
2.2项目地点:哈尔滨香坊区哈平路、哈平四道街、动源街、动源四道街合围地段。
2.3项目规模: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9.18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工期53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地下车库耐磨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材料采购、制作及施工安装并通过竣工验收以及合同内的质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车库耐磨地面、设备用房地面、地面及车库划线、车位标号、交通设施、坡道石材、水沟盖板、集水坑盖板等全部内容的材料采购、制作、施工
、安装、验收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人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对投标人承包范围进行增减或要求第三方完成部分工程,具体范围按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
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结算工程款项,但招标人不会因减少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而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期间企业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其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4投标人须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要求配备施工现场组织机构人员。
(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应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项;
提供施工合同作为佐证材料,提供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每日下午13时00分至16时。
(节假日不休息)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