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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20:37:56浏览:42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通知: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20920761-49)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一、招标条件本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
通知: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0920761-4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9.509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承担的15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建类实体项目服务业绩;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问题;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7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受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疾控中心保洁、客房等服务

2、招标编号:20220920761-49

3、招标范围及内容:

提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区、南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楼内、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养护、垃圾分类、公共区域消毒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合理性工作,人员配置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标准及要求”。

4、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4.1服务期限:

保洁服务A段: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17日;

保洁服务B段: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7日;

保洁服务C段: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27日;

宿管服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20日;

综合服务A段: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20日;

综合服务B段: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27日。

4.2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区)、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区)、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10号院、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甲7号、北京市昌平区西环里公寓和新新公寓。

5、投标人资格

5.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5.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承担的15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建类实体项目服务业绩;

5.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问题;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7日(北京时间09:00-11:00、13:30-16:30)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以服务合同为准,如服务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服务面积等信息,需提供该服务合同中甲方出具的说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加以辅助。)

9、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z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0、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采用基本账户开具的支票(与北京通兑地区)或银行汇票或电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号)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在投标时递交。

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3年8月1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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