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标段(二次)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鸡泽县城东垃圾填埋场内。
2.1.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本项目新建一座处理车间,建筑面积298.65平方米,处理规模15吨/天。
工程内容包括厂区内设备更换、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土建、水、暖、电、工艺设备、室外配套水电工程以及中水池工程。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7 09:00至2023-07-23 18: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08 09: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