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临沧财贸学校学生食堂特许经营权承包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QCG2023-14-214
项目名称:临沧财贸学校学生食堂特许经营权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35.2896000万元(人民币)
z高限价(如有):35.2896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简介:为确保学校正常的供餐和生活服务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的有序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临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学生食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由学校提供部分经营地点及水、电接口,其余设施设备及水路、电路系统由承租方在经营范围内自行投资建设,自负盈亏。
项目名称:临沧财贸学校学生食堂特许经营权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YNLQCG2023-14-214
承包费用:不低于35.2896万元/年,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学校对承租方进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内因学校搬迁或与其他学校合并等不可抗拒力影响则合同自动终止(原定计划搬迁时间为2024年8月,具体搬迁时间以实际为准)。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学校实际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学校食堂面积1600㎡,临时供餐点787.5㎡,就餐人数约2000人。中标人须在食堂内设置清真食品售卖窗口,清真食品售卖窗口及清真厨房占地面积约为200㎡(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学校对承租方进行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内因学校搬迁或与其他学校合并等不可抗拒力影响则合同自动终止(原定计划搬迁时间为2024年8月,具体搬迁时间以实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如为自然人则只需提供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不良情况的查询证明材料;②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新成立注册的提供财务情况说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食堂拟派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不得低于40人,其中厨师不得少于2名,须具有有效的中级(四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身份证及健康证,其他人员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其中清真食品售卖窗口必须符合回族饮食标准及习惯要求,窗口负责人及厨师必须是回族(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1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重大违法行为:不良行为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记录、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站截图时间须在发出之日后至开标截止时间前。6、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网站截图时间须在发出之日后开标截止时间前,如为自然人只需提供经营者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即可;(2)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投标人的承诺书;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行为,需提供承诺书。(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0元,本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期限
自本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证件需在报名时审验原件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原件1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目前学校除1600平方米固定建筑物以外,为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营的实际需求还有一个787.5㎡的临时供餐点,临时供餐点为原食堂承租方全资建设,原食堂承租方目前产权占比为总产权的2/5,折合人民币为¥255000.00元(此金额来源于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现承租人中标后须将上述费用一次性结清给原食堂承租方,待经营期限结束或者合同终止后此临时供餐点全部产权无偿归学校所有。
5.学校食堂只能使用电炒锅等电器设备,禁止使用燃气、煤气等。
6.食堂经营过程学校提供经营场地、部分临时供餐点及水电接口,其余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和食堂经营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投入,自负盈亏。
7.为保障师生的日常用餐能够顺利续接,承租方须承诺2023年8月15日能正常开始经营,开业两个月内完成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的办理,设备投入须满足明厨亮灶等相关要求并通过监管部门检查。
8.食堂内部须设立清真窗口,清真窗口出售的全部食品须在学校食堂内加工制作完成,不接受外来配送食品,清真窗口可分包给具有《清真食品准营证》的经营者进行经营,所有资质证件须报学校备案留档。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