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YCZ202301093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8-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油墨采购及服务项目(2024年1月—2025年12月)项目(招标编号:JYCZ202301093)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油墨采购及服务项目(2024年1月—2025年12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烟用油墨采购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项目规模:745040.26(含税)。
2.3预计采购周期:24个月(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4供货时间、地点、规格及数量: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期分批送货,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省(市):湖南省长沙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吉林省四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具体供货品种、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品种、规格、数量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1.3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投标人须是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油墨生产商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⑥如投标人投标前发生名称变更,而其他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投标人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质及业绩等有效资料。
3.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②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cao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③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以发送邮件方式(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费付款凭证发邮件至招标公司邮箱)购买招标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开标时间及相关要求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09:30(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叁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一份开标一览表。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文本和电子U盘不退还。(正副本均需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订。)
5.4投标人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5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法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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