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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东港区区级机关大院、农产品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19 14:52:07浏览:31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公告)东港区区级机关大院、农产品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
(公告)东港区区级机关大院、农产品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232
项目名称:东港区区级机关大院、农产品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4.0万元
z高限价:144.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详见文件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4.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1年,到期后进行服务质量考评,考评合格可续签合同,连续续签年限不得高于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25日18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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