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天津市新生医院智慧医疗建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新生医院智慧医疗建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新生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桃天津市新生医院智慧医疗建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新生医院智慧医疗建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新生医院智慧医疗建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具有营业执照,且名称中有“银行”字样,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书,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湘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年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据进行打印存档:
7.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年08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年08月08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 机:132 6028 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