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江门市开平市 | 发布时间:2023-07-19 11:24: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平市长沙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开发改投[2022] 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6-440783-04-01-161718,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开平市人民***长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1:开平市长沙街道城镇老旧小区(东兴片区)改造计划项目: 改造面积约为28.65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房屋建筑本体改造、社区公共部分改造两部分。
包括房屋外立面改造、楼道改造、三线改造、给排水管道改造、优化消防设施和公共照明、画设停车位标线标识、设置垃圾分类及收运点、设置社区创文及党建宣传栏等。
标段2:开平市长沙街道城镇老旧小区(侨园片区)改造计划项目: 改造面积约为14.54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房屋建筑本体改造、社区公共部分改造两部分。
包括房屋外立面改造、楼道改造、三线改造、给排水管道改造、优化消防设施和公共照明、画设停车位标线标识、设置垃圾分类及收运点、设置社区创文及党建宣传栏等。
标段3:开平市长沙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幕沙片区二)改造计划项目:改造面积约为10.22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房屋建筑本体改造、社区公共部分改造两部分。
包括房屋外立面改造、楼道改造、三线改造、给排水管道改造、优化消防设施和公共照明、画设停车位标线标识、设置垃圾分类及收运点、设置社区创文及党建宣传栏等。
2.2 标段1:项目概算总价101294053.39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8922977.60元;
标段2:项目概算总价83882891.0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1919373.12元;
标段3:项目概算总价86485086.7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4460657.02元;
2.3总工期:
标段1:总工期:87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720个日历天。
标段2:总工期:75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600个日历天。
标段3:总工期:75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60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现状摸查和前期资料收集、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房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出具工程勘察、测量及物探等技术成果、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勘察测量工作等、按初步设计的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编制工程预算、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5招标内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建设地点:开平市长沙街道。
2.8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勘察成果满足有关现行勘察规范要求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建筑工程各阶段设计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阶段设计应达到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三类资质:
(1)标段1、标段2、标段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标段1、标段2、标段3设计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1类或同时具备2和3类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任意一项市政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任意一项建筑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3)标段1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标段2、标段3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标段1、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建筑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②标段1、2、3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可由一名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上述两个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提供两名分别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施工负责人)。
③标段1、2、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市政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④标段1、2、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⑤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委派):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②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 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拟派人员提供***注册建造师和***注册建筑师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执行。
拟派人员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 家(含牵头人),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1家,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