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SXM-(2023)04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宁县核桃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515万元;自筹资金5735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4771平方米(折合52.16亩),总建筑面积27276平方米,其中:交易用房25786平方米、综合用房1260平方米。工程做法详见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宁县核桃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宁县核桃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gong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gong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3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投标人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须反映投标人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投标人财产未存在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系列);
1.7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①国家发改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须未被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附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查询期限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曾被列入上述黑名单,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被移出上述黑名单的不视为不良行为记录。
2.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
2.3投标单位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情况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6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公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gong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昌宁昌韵旅游文化tou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昌宁县核桃交易市场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昌宁县核桃交易市场建设项目项目
编号:BSZM-(2023)04号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4771平方米(折合52.16亩),总建筑面积27276平方米,其中:交易用房25786平方米、综合用房1260平方米。工程做法详见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预算金额:约725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伍拾万元)。
z高限价:约725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伍拾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gong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gong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3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投标人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须反映投标人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投标人财产未存在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系列);
1.7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①国家发改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须未被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附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查询期限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曾被列入上述黑名单,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被移出上述黑名单的不视为不良行为记录。
2.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
2.3投标单位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情况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6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3.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8日08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