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及使用场地约2000平方米,学校用餐人数约学生1500人,教职工约200人,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食堂现有设施设备可供中标供应商继续使用,如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等情况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日常小型厨杂用品更换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大型设备更新须另行采购的,由采购人负责。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未降低供餐质量和餐量标准,且每学年师生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可以续签);
服务地点:长春市***中学;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2-2023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单位,同时具备HACCP或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人员要求: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包含营养指导人员(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1名、高级厨师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服务团队所有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6、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拒绝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3)拒绝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5)拒绝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参与投标;
9、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HACCP或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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