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矿区鹰骏五号井田煤炭资源补充勘探工程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维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矿区鹰骏五号井田煤炭资源补充勘探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内蒙古维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鹰骏五号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矿区东北部,行政区划属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管辖。为满足鹰骏五号井田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条件,提高全井田及先期开采地段范围内资源量级别比例,进一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煤层气开发利用价值,调查地下水环境水文地质现状,需对鹰骏五号井田开展煤炭资源补充勘探工程。
2.2建设地点:鹰骏五号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矿区东北部。
2.3招标范围:技术方案、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150天内完成野外施工并提交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满足下述3.1-3.3的全部要求:
3.1在投标单位任职满1年或以上;
3.2须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专业类别:煤田地质或水文地质);
3.3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下述①-③证明文件):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1年的社保证明原件,
从***网站下载打印、留有网址供核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材料可视作原件;
③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专业类别:煤田地质或水文地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2个已完成的“同类煤炭项目”业绩,“同类煤炭项目”须满足以下4.1-4.3的所有要求:
4.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今;
4.2工程业绩内容:煤田地质、水文地质或煤层气钻探;
4.3项目已竣工。
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下述①-③证明文件):
①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中需清晰体现井田规模、合同签订时间和工程内容等)。
②提供项目业绩用户的竣工证明文件;(竣工证明文件具有成果报告验收批复、竣工结算审签单,且能清晰体现竣工时间,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合同金额≥1000万元。
5.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本项目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财务要求:近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7、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近年(2018年至今)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络线上邮箱报名或现场获取。
①有意投标的投标商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投标商名称(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信息、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信息、项目人联系电话(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在邮件内容里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及相关有效信息,对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投标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②有意投标的投标商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函加盖公章(含投标商名称(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信息、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信息、项目人联系电话)来我公司报名,对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8日09:30分。
5.2投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