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受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2023年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代理编YZCTZX-2023006,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项目:2023年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范围: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审批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等全程发行及承销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6.招标项目情况:
序号 |
名称 |
发行总额 |
发行期限 |
1 |
2023年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
本次招标发行金额:20亿元,具体以z终批复为准。 |
七年,具体以z终批复为准。 |
7.内容及要求:
(1)时间要求:获取国家证监会审核批复同意的z后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中标机构应于合同签订后,严格遵守投标机构对获取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注册通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要求,每延迟一个月相应扣减承销费0.01%/年,否则发行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发行单位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机构自行承担(除发行人自身原因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等特殊情况外);本次债券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首期发行成功。发行单位确定第二名、第三名为备选机构。若与中标机构终止合同,发行单位有权与第二名备选机构签订合同;若与第二名备选机构终止合同,发行单位有权与第三名备选机构签订合同,不再重新招标。
(2)债券利率和发行要求:
发行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发行人主管部门规定的上限值和申报发行期间与发行人主体、债项评级等级相同、同类型产品发行的平均水平;发行利率报价区间,未经发行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改变报价区间,需经发行人同意;具体发行批次、时间及金额,由发行人在注册金额有效期内自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动态滚动发行、全额发行、分期发行。若中标机构违背上述要求,发行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不发行或取消发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中标机构承担。
(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4)承销费:年承销费率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发行额的0.15%/年。本项目的承销费包括各种其他费用(中标机构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其中律师服务合同由发行人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中标机构有权推荐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发行成功,合同解约后,前期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机构自行负责,发行人不予以支付。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企业债承销资格,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机构(委托代理人)且至少具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证监会等机构审批的债券承销资格中的一个;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中标机构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司其他直接融资项目的投标,综合评分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打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提供2023年1月1日后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殊资格条件:
投标机构除达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必须: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业务承销资格的机构或分支机构;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受到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国家发改委等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各投标单位须就此项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企业债承销资格,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机构(委托代理人)且至少具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证监会等机构审批的债券承销资格中的一个;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中标机构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司其他直接融资项目的投标,综合评分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打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如投标人是“三证合一”且社保登记证已不再进行年审则提供企业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6月)社保缴费凭证。
(5)投标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正常);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直接否决其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1日---2023年07月2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永州市
(3)报名条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持①公告发出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若有);③本邀请公告中第二、第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等资料(装订成册)到指定地点报名 。
(4)招标文件获取: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