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APU替代设施备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参评人前来参与。
1.竞争性谈判编号:JT2023018/0748-2344CA1052NJ
2.竞争性谈判内容:为采购人提供符合现场使用要求的储能式APU替代设施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1.交货期: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期限内交货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不应多于1个月。
2.合格的应答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须为APU替代设施(飞机地面空调或飞机静变电源)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公司,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截图;若为授权代理公司,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及制造商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截图。
4)应答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5)应答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7)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9)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应答人应按照“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
10)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或将单位介绍信和被介绍人身份证扫描件,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5.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6.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8月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