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招标】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银行”或“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万㎡。
2.3招标范围: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石方、支护、降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外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环境工程、设备工程、弱电工程、公用配套设施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所有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2.4服务期限:自招标人提供结算资料之日起9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7中标单位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成立之日起提供相应资料;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近期开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结算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3.4.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该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结算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不显示拟派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结果信息(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或以后);
3.5.22020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信息(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或以后);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或以后);
3.5.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保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8日9时至2023年7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
5.3招标文件售价:9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7.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