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ZQS-BXZB-2023-07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000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新航程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承销费率≤l%(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编制可究修改、项目收益评估报
告、评级等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项日比选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比选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表: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证明材料):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3.6、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满足所有资格要求中的
对应条款,并按照要求递交报名材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
七、其他
2.1、比选范围:2023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2.2、项目编号:EZQS-BXZB-2023-073
2.3、服务地点:鄂州市:
2.4、项目概况:鄂州市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
2.5、比选需求本项目本次共发行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公司债,本次招标一次性选择一名 投标人发行公司债的承销服务,为公司债发行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机构尽 快完成发债资料的申报和审批,在约定期限内发行并完成资金募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
2.6、比选控制价:承销费率≤1%(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编制可究修改、项日收
益评估报告、评级等费用);
2.7、服务期:5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