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3-GC-07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中原区段庄、郭厂、冯湾、道李城中村改造B-09-01地块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1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拟建设福利性住宅,总用地面积约150579平方米,其中使用权面积约78868平方米,绿地面积约28829平方米,道路面积约42882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37443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2844.13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及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101595.77平方米,主要建设人防、车库、设备用房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中原区段庄、郭厂、冯湾、道李城中村改造B-09-01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中原区段庄、郭厂、冯湾、道李城中村改造B-09-01地块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信誉要求:
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z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2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信息);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信息)、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信息);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0日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26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区段庄、郭厂、冯湾、道李城中村改造B-09-01地块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段庄、郭厂、冯湾、道李城中村改造B-09-01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23-GC-0714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福利性住宅,总用地面积约150579平方米,其中使用权面积约78868平方米,绿地面积约28829平方米,道路面积约42882平方米。
拟建总建筑面积37443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2844.13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及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101595.77平方米,主要建设人防、车库、设备用房等;
2.4项目预算金额:约710万
2.5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淮河西路以南、汇龙路以东、凯达路以北、丹水大道以西区域;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勘、详勘,勘察完毕后向招标人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根据工程进度配合设计单位、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程跟踪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库BIM、基础论证)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含建筑物、人防工程、室外道路和管网、园林景观和照明
工程、相关配套设施(不含燃气、热力、自来水、电力)等。(负责设计成果等内容审批报建完成);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标准及行业现行标准;
2.8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周期:40日历天;
设计周期:65日历天;
2.9包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z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2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信息);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信息)、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信息);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