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至年度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20232024
招标编号:0747-2360SCCXN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度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投资人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z终用户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含关联公司)所属企业(含全资、控股、参股)及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度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
山西、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湖南、湖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重庆等地的油库、油站、园区等,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根据所属企业油库油站园区及其所在地***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实施,具体采购规模以所属企业实际情况为准。
2.3工程项目规模:
项目地点预计装机规模备注
福建泉州14MW化工园区
山东济南1MW物流园区
江苏扬州200kW化工园区
黑龙江哈尔滨120kW油站油库
福建龙岩60kW油站
江苏连云港50kW油站
湖北鄂州23kW油站
以上为招标人目前待执行的项目及预测装机规模,部分洽谈项目不包含在上表中,z终拟实施项目及装机规模以招标人内部审批结果为准。
2.4招标项目: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度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5招标范围:
(1)招标人计划对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油库油站2023至2024年度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招标。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得分前10名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分别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10家,则本项目将选取10家投标人作为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3-10家,则本项目将选取所有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招标人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入围供应商的实际施工量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工作任务分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出阶梯价格。供应商入围后,由采购人分配具体工作任务,分别签订合同。每次施工以z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入围供应商不得因实际施工规模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报价,不允许二次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4)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从签订之日起计一年内有效,不因市场因素、***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投标人负责项目踏勘、可研报告、完成该项目的所有报批手续(包括项目立项报批、电力审批、发电并网和等项目范围内的全部相关手续)、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供应(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柜、电缆、监控系统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建造、电网接入、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要求的配套及SVG(如需)、监控安防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售后、以及在合作期内的消缺、维护保养等全过程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因我公司属于石油化工企业,本项目实施前需对油库、油站、园区内拟安装光伏发电的单体以及项目整体进行安全性评估,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如:安监
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此过程十分重要。
(2)项目踏勘、可研报告、完成该项目的所有报批手续。
(3)设计:参考项目建议书、初步方案设计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4)设备: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招标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组件的运输、存储、安装、调试和运行应满足项目现场的气候条件要求,组件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25年;作为负责任的产品供应商,供应方有责任在产品的整个使用寿命期内向采购方提供详细的维护方案(组件清洗和日常巡检方案)、更换、收费计划(例如定期的巡检和回访),该维护、更换服务应贯穿产品的整个使用寿命周期。投标人需要对上述内容自拟承诺书。
(5)土建、设备安装、调试:场内所有土建工程;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
(6)接入电网:负责项目接入电网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试验、申请等相关调试组织验收工程等工作。
(7)工程协调与服务:完成本项目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专项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全部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项目良好建设环境;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负责技术培训、竣工验收、以及合作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8)性能验收试验:电站各个阵列及公用系统已按设计全容量投运,且试运行期间的主要缺陷(影响发电量及系统稳定的缺陷)已全部消除。
(9)项目所在地手续申报:投标人应负责属地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含开工手续办理),投标人需要对上述内容自拟承诺书。
(10)信息数据开发: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本项目的数据平台,光伏发电数据上传和下载及时有效,通讯协议开放,且向购买方提供数据集中管理类的技术服务。投标人需要对上述内容自拟承诺书。
(11)其他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服务等。
2.6质量标准:
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建设过程无重大质量事故。
(1)设计质量目标:设计质量合格,不低于国家法律法规、设计标准规范要求,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2)采购质量目标:采购质量合格,物资验收合格率100%。
(3)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进度目标:按期完成工程节点目标,确保工程总体按期投用。
(5)HSE目标: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三废超标排放事故为零;
职业病事故为零;HSE行政处罚为零;***媒体对企业HSE的负面报道为零。
其它z低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7工期要求
预计开工日期: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同时具有有效的以下资质及认证证书: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B.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C.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内部财务报告资料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年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光伏发电或光伏改造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单项金额为准)。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首页、合同范围页、金额页、签章页等),需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业绩金额、甲乙双方单位名称、业绩日期。
3.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承揽的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19日至7月27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8月09日9:3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