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P2023072000187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盐城市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高铁新城C5地块项目家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费用约4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盐城高铁新城C5地块项目家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高铁新城C5地块项目家具采购项目: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本单位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家具供货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1 00:00到2023—07—25 18:00
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07 15: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08—07 15:00
七、其他
盐城高铁新城C5地块项目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高铁新城C5地块项目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运河路西、向海路南侧地块,招标人指定位置。
3、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费用约480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高铁新城C5地块项目家具的深化设计、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及
就位、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交货期限:9月10日前须完成清单一的所有内容并确保交付使用:剩余所有内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确保交付使用。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z新颁布的相应的z新标准。
7、质保期要求: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为3年,自z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家具保修期内,一旦家具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响应,2天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家具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家具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