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州市惠州学院附属幼儿园的委托,对惠州市惠州学院附属幼儿园2023--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HZGX-2023P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州学院附属幼儿园2023--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z高限价):本项目无具体预算金额(服务期两年,具体以每月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yu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响应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yu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yu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yu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十)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资料: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期间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用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z后页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即可);
六、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09时30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