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招标‖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窗帘采购项目比选
招标编号:20230062-CG062-C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7-26
一、比选条件
受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窗帘采购项目以比选形式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窗帘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窗帘采购,详见文件采购清单;
2.4供货期:详见文件采购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必须满足相应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近一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
3.7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将以下申请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成功后填写报名表将招标文件费存入,将申请表和存款回执发送至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否则其比选将被拒绝;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