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招标‖江苏晶阳集团2023年度子公司员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晶阳集团2023年度子公司员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一:粮油副食品类,年采购金额约82万元:标段二:饮品、水果类,年采购金额约50万元;标段三:肉制品及禽蛋类、冻品类,年采购金额约303万元,具体采购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一:粮油副食品类
标段二:饮品、水果类
标段三:肉制品及禽蛋类、冻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粮油副食品类: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承诺供货时提供相关货物检验、检测、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资格审查材料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资格材料只单独需提供一套,无需每个标段提供,投标文件无需分标段提供,可以在投标函中说明投哪个或哪几个标段,并在报价表中体现.
(三)拒绝下述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诚信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在采购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标段二:饮品、水果类: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承诺供货时提供相关货物检验、检测、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资格审查材料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资格材料只单独需提供一套,无需每个标段提供,投标文件无需分标段提供,可以在投标函中说明投哪个或哪几个标段,并在报价表中体现.
(三)拒绝下述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诚信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在采购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标段三:肉制品及禽蛋类、冻品类: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承诺供货时提供相关货物检验、检测、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资格审查材料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资格材料只单独需提供-套,无需每个标段提供,投标文件无需分标段提供,可以在投标函中说明投哪个或哪几个标段,并在报价表中体现.
(三)拒绝下述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诚信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在采购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108:30到2023-07-28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1409:30
六、开标时间:2023-08-1409:30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